根據相關人士爆料稱:銀行收費都不開發票
4月20日,市民張先生到一家國有銀行辦理異地匯款,被收取20元的手續費。銀行工作人員隨后只給了他一張收費憑證。“你們收了手續費,應該給我開發票才行。”面對張先生的要求,銀行工作人員表示,他們從未給儲戶開過發票,所以也不能滿足張先生的要求。“你們從未開過,不代表你們做得就對,作為企業,你們有義務給收費項目出具發票。”張先生隨后找到了銀行的相關負責人,并向該銀行的總行投訴。一個小時后,銀行方面給他打來電話,表示可以破例給他出具發票。
“既然最后給了我發票,說明銀行其實是有發票的,只是不愿提供給儲戶而已。”張先生告訴記者,隨后他又到大連銀行、營口銀行、錦州銀行等多家銀行辦理業務,結果同樣是不能提供發票。“發票是銀行作為企業的完稅憑證,沒有發票,銀行是如何繳稅的呢?”張先生表示,他希望這一現象能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。
據調查統計:銀行不提供發票已成“慣例”
記者以辦理異地匯款業務為由來到浦發銀行。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辦理異地匯款的手續費并不高,銀行只能提供一張交費明細。“我這是給單位辦理匯款,必須得提供發票,否則這手續費沒法報銷。”但工作人員表示,他們從未給儲戶開具過發票,這事得請示一下領導。幾分鐘后,這位工作人員表示,銀行不能開具發票,非常抱歉。
隨后,記者又調查了四大國有銀行、七八家股份制銀行及大連銀行、營口銀行等地方性商業銀行,均得到了相同的答復,即不提供發票。大連銀行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,對記者提出的發票請求她感到驚訝,因為銀行從未有開具發票的習慣,而據她所知,業內也沒聽過誰家給開具過發票。
權威稅務稱告:銀行不開具發票可舉報
市民崔女士在接受記者隨機采訪時表示,她對銀行應該出具發票一事感到吃驚,因為從小到大她所接觸到的銀行都未提供過發票。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,不為儲戶開具發票已成為銀行業的“慣例”,換句話說,大家都在這么做,也很少有人站出來質疑,但事實上,銀行確實應該為收費項目提供發票。因為發票是企業的完稅證明,假設一家銀行一年收費項目所得是10億元,按照金融保險業5%的營業稅稅率算,一年就應繳5000萬元的稅。“如果沒開具發票,那么就涉嫌漏稅。”
龍獅營銷業內人士反映,根據《發票管理辦法》規定,凡是營銷商品,提供經營性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,都該向消費者開發票。這是消費者的最基本權利,他們應該無條件享有,如果消費者得不到所消費商品的發票,可通過正當手段向營銷方索要。
另外,銀行方面,像“老百姓平時繳水費、電費、煤氣費、采暖費都有發票,銀行作為營業性的企業,理應為儲戶的收費項目提供發票。這是理所當然的,不應以任何理由拒絕開具發票。同時,稅務部門也表示,銀行作為企業,無論收取儲戶的服務費金額多少,都應該給發票,否則就有漏稅的嫌疑。
龍獅營銷提醒各位消費者,如果儲戶發現哪家銀行不開具發票,可直接撥打稅務熱線投訴。